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海南新盈原支书被举报 海域滩涂被其当宅基地卖
发布日期:2021-11-18点击率:544

  临高县新盈镇龙昆村委会村民向本报反映,原村支书黄庆书在任时,村委会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将海域滩涂规划当做宅基地出售给村支书本人及其亲属和其他的村民。时隔18年后,购买宅基地的村民不能建房,当初的购地款也没有个说法,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村民:村委会把海滩出售建房

  临高县新盈镇龙昆村委会是个典型的渔村。10月24日,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该村看到,一条较大的海沟将龙昆村委会与外海联系起来,多艘渔船停靠在村里的简易港口。村民们反映的“当宅基地出售的海域滩涂”就在港口的东侧。

  “这些海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是不得侵占的。”龙昆村委会村民黄秀权表示,1995年时,黄庆书将港口东面的海域滩涂规划成宅基地出售给村民,每块1.2万元。

  购买了港东宅基地的村民郑定武表示,1995年,他听说村委会要将港东海边作为宅基地出售给村民,考虑到家里将来的用地需要,于是就交了1.2万元给村委会。但与其他拥有宅基地使用证的村民不一样,他只是收到了一张收据。购买了宅基地的村民原先都是想盖房的,有人先填海动了地基,后来听到村里其他人讲海域滩涂不能建房,于是就停工了多年。现在港东这片海域滩涂没有人建房。“都这么多年了,能不能建房,有关部门应该给个明确的说法。”郑定武和其他购买了宅基地的村民表示,购地款都交了这么多年,光利息都涨了不少,希望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记者在一张“宅基地使用证书”上看到,港东一号地为黄庆书所购,面积67.2平方米(16米×4.2米),价格1.2万元,该证的发证机关是“临高县新盈镇龙昆管理区”。证明机关写的是“临高县新盈区法律服务站”,但并没有盖公章。

  现村委会:希望国土和审计部门调查

  现任龙昆村委会主任黄振豪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村委会刚换届不久,新一任村委会班子在整治港口周边海域环境卫生过程中,原支书黄庆书及购买了宅基地的村民声称,港口东侧的海域作为宅基地已出售给他及其他的村民,并提供了相关证明和收费收据。目前,村委会已收到24张宅基地证,收据若干张,按每块宅基地1.2万元来算,共28.8万元。而实际售出的宅基地证编号已经到60号,出售的钱款应有近百万。但新一任村委会班子对原村委会出售宅基地的账目去向不清楚。日前,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决定,鉴于村委会土地管理混乱的状况,只能以村委会的名义请求国土监察、审计部门介入调查。

  原村支书:卖海滩付渔港建设工程款

  对于将海边滩涂当做宅基地出售给村民一事,当事人黄庆书表示,1992年至1993年,村里建设渔港码头,建设资金近百万元,由于资金紧缺,当时的村委会两委干部讨论同意,将港东的海边滩涂当做宅基地出售,所得土地款用来支付渔港的工程款。“大约是出售了20块,时间久了,有点记不清。”黄庆书说,当初这个决议是村委会作出的,没有政府的批文,镇委、镇政府也没下达什么意见。现在村民若想在滩涂上建房,必须要填海,还需要花费一笔不少的钱,所以好多村民就没盖房。

  记者从临高县纪委了解到,今年2月,因违规收取渔民赞助费,时任龙昆村委书记的黄庆书被免职,同时受到临高县纪委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而上届村委会主任及文书也受到临高县纪委的纪律处分。

  有关部门:村委会颁的宅基地证无效

  那么,龙昆村委会村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有没有效呢?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上须盖有县级人民政府的公章和国土部门的公章。村委会是没有权利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的。因此龙昆村委会所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海域股股长倪文壮表示,国家海域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因此是龙昆村委会要使用、占用海域滩涂必须要依法申请审批,村委会是没有权限将海域当宅基地出售的。南国都市报 记者 陈新

  【编辑:王浩成】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