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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制定养殖海区(含滩涂)终止养殖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2022-07-26点击率:387

  近日,洞头区出台《洞头区养殖海区(含滩涂)终止养殖补偿方案》,对洞头区因涉及海域重点工程的而退出终止的养殖海区制定终止养殖补偿标准。

  据了解,自2020年6月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洞头区养殖用海生态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洞头区全面推行海水养殖海域确权,将养殖用海按使用区域划,分为传统渔民生活保障养殖用海和生产经营性养殖用海,从根源上解决养殖海区管理大难题。该办法实施近一年以来,使该区养殖海区管理逐步规范化。但在如何保障渔民基本生活利益与重点工程推进之间的平衡问题,如何确保各个乡镇之间政策平衡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养殖海区管理等问题,还需更进一步的商榷。

  区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结合工作实际,经各部门充分讨论研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洞头区养殖海区(含滩涂)终止养殖补偿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洞头区养殖海区终止养殖补偿政策处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维护养殖户合法权益,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文件依据和政策保障,打上养殖海区管理的政策“补丁”。

  下一步,区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将根据《方案》做好养殖海域有序退出管理,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加快项目实施、保障民生、为民办实事,为地方建设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

  来源: 洞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