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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纠纷律师:这两个程序一定要知道
发布日期:2026-01-16点击率:143

  北京征地纠纷律师:这两个程序一定要知道

  在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需要了解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哪些征收程序,或者是细节呢?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是集体土地征收中的一个法定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一般情况下,对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对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有异议,那么则可以通过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不过对于评估机构的选定,通常是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征收方不能直接确定,如果是征收方直接确定的评估机构,那评估报告对被征收人来说可能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若需要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价值,被征收人就需要积极地参与到评估机构选定的过程中,避免给征收方留下一定的操作空间。另外,在评估环节,与土地现状调查一样,评估机构工作人员,需要实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查勘,确认房屋的具体情况,不能仅凭几张照片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意味着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但这里需要广大被征收人要注意的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征收程序应当要全部落实到位,补偿款也应当要专款专用,专户存储。所以,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建议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先审查一下,征收补偿款是否有专户存储,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细节。

  另外就是要注意,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要有各项补偿费用的具体情况,不能是什么重要内容都没有填写的空白协议。如果是空白协议,或者是征收方以各种理由强迫被征收人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安置协议,日后对被征收人来说都会非常的不利,比如要么出现迟迟拿不到补偿款的情况,要么日后生活没保障,这都是实践中时有发生的。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遇到土地征收后,要及时了解土地征收程序,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征收方是否有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建议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