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当事...
河北青县马厂镇当事人:你们的相...
山西太原市娄烦县当事人:你们的...
云南文山市广南县当事人:你们的...
辽宁本溪市明山区当事人:你们的...
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当事人:你们的...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当事人:你们的...
齐齐哈尔富裕县当事人:你们的案...
锦州北镇市正安镇当事人:你们的...2013年12月17日,某区人民政府发布《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营前街道营前村、海星村土地,明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房屋补偿方案。而邹先生坐落于某区营前街道渡假村路58号房屋位于上述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同时原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9月14日对邹先生作出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可是补偿决定竟将邹先生600平方米的建筑写553.87平方米,面对这一决定,邹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法院撤销了相关部门对邹先生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详情请点击:http://www.bjzscqlvshi.com/art/view.asp?id=9684362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