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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浦区温女士,你的拆迁案情...不准打林地的主意!记者11月21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要求“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意见》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和预申报制度,各区每年年底前报送下一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计划。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边界桩制度,明晰项目现场边界,防止和杜绝批东占西、批少占多等违法行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现状调查表未按要求附边界桩现场照片及坐标的,一律不予受理。《意见》同时要求,坚决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由森林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不得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意见》要求,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大林地统征力度,将林地纳入辖区政府的有效管理范围,从源头上减少非法占用林地现象的发生。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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