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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关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建设征占林地给予专项保障的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23点击率:157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关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建设征占林地给予专项保障的建议答复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73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林资函〔2022〕930号

  卢春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建设征占林地给予专项保障的建议》(第117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地定额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我局在制定《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川林发〔2021〕44号)时,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定,坚持明确林地定额测算要综合考虑各市(州)森林资源基础状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因素,并分别赋以不同权重,体现了对经济发展需求大的后发地区、森林资源保护良好的地区的重点支持。2021年以来,我局在全省林地定额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每年对广元市给予倾斜支持:2021年下达林地定额180公顷,2022年下达271.1公顷,同比增长50%。截至10月8日,广元市仅使用2022年度林地定额169公顷,占比62%,剩余指标基本满足今年内使用林地需求。

  “十四五”期间,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倡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幅度收紧林地定额指标。2021年,国家林草局下达我省年度定额也由“十三五”期间年均8000公顷降至5400余公顷,林地定额缺口凸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林地定额要求实行分类管控,即优先保障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军事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抢险救灾等项目,合理调控城镇开发项目,从严控制工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我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林地占比大,全省范围内铁路、公路、机场、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大,脱贫攻坚结束后全省深度贫困县三年以来涉及重点能源、交通、水利项目集中报件,加之成渝经济圈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林地定额紧张将是全省必须面对的新形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做好建设项目林地要素保障支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林地定额倾斜支持,在保障国省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依法依规支持广元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