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第二号总林长令 明确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10月17日,省林业局发布消息称,我省总林长签署第二号总林长令,要求加强森林防灭火、林草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林长制工作,全力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美丽湖南夯实生态根基。
2021年7月,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双挂帅担任总林长。2022年4月,我省发布了第一号总林长令,着重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省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今年以来,累计发生森林火灾数量、受害森林面积、损失成林蓄积量同比分别下降76.9%、88.9%、82.2%。
第二号总林长令要求,继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使命担当,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高质量发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包括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强化公益林、天然林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强整改国家森林督查、林长制暗访督查等发现的各类问题等,全面管护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保护自然生态功能最重、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加大监管力度、加快监测建设,全面提升管护现代化水平;深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推进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联防联治体系建设,维护全省生态安全。
第二号总林长令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与林长制统筹职能相适应的工作体系,加强督查考核,不断提升林草资源源头治理能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有林地1.91亿亩、草地211.6万亩、湿地2089万亩,覆盖了全省67.36%的国土面积。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