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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变为“守护者”
发布日期:2023-10-25点击率:142

  10月8日,泗水县泗张镇黄山林场。秋天的山林树木葱茏,狼洞沟前,千余株黑松、侧柏蓬勃青翠。“这一片是补植的司法公益林,面积有10亩。”国有黄山林场场长陈超介绍说。

  泗水是一个纯山区县,森林覆盖率达26.85%。过去在处理生态环境案件时,偏重“打击与惩罚”,对生态环境的修复重视不够,警示作用有限。今年,根据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县政法委经组织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会商,决定设立“司法公益林修复基地”。

  司法公益林修复基地的建立,是生态修复模式的一种新探索。据介绍,基层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有很多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此类案件被告既要承担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恢复被破坏环境资源的修复责任。因此,对于涉及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泗水县从案件的侦查阶段就鼓励犯罪嫌疑人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将修复情况作为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予以考量。

  公益林的修复,首先进行就地修复,不能就地修复的,再进行异地修复。为保证异地修复的效果,需异地修复的,由犯罪嫌疑人缴纳修复费用,在司法公益林进行树木补种。对于一些轻微的环资类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在保护基地从事一定时间的林业养护、看管工作。

  鉴于后期补植工作的专业性,为保障苗木种植质量和效果,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县法院针对补种的费用来源、启动程序、费用使用、后期管理维护、补植验收等方面进行协商并形成机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司法公益林修复基地补植现场,提供栽植和后期管护的技术指导,确保取得环境修复实效。

  司法公益林的建立,起到了生态修复和惩治教育并重的效果,发挥了打击、监督、保护、修复等职能作用,为泗水县荒山绿化工作提供了新的支撑,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

  建立司法公益林,除了让生态环境实实在在得到恢复之外,对于类似滥伐生态林行为的预防和震慑作用也非常明显。据悉,由于补植复绿成本偏高,远大于破坏生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沉重的违法成本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不敢再乱砍滥伐。

  泗张镇政府干部评议说,司法公益林的建立是在告诉大家,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变为“守护者”,更好地彰显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依法追责+修复保护”的办案理念,向全社会传递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强烈信号。

  目前,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把打造司法公益林修复基地作为推进生态修复和荒山绿化的创新模式,列入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除国有黄山林场外,这个县还在苗馆、柘沟等镇共设立司法公益林修复基地6处,总面积已达1000余亩。来源:农村大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