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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近期,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法院聚焦林区生态资源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向辖区内多家林业局精准发出系列司法建议,以司法智慧助力林区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协同推进。
在林地资源保护方面,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多发的情况,诺敏河人民法院向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提出“抓早抓小”的治理建议。建议梳理高风险区域,实行标签化管理,加密巡查频次,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早期发现和制止能力。同时,用好生态修复资金,聚焦植被恢复和土壤改良,制定个性化修复方案,确保生态损害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针对非法狩猎案件频发的问题,诺敏河人民法院向通北林业局有限公司提出“立体防控”方案。建议加大野生动物活动密集区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清除非法猎具;运用红外相机、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构建“地面+空中”监控体系,提升预警和取证能力。此外,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在珍稀植物保护方面,诺敏河人民法院向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提出专项建议,要求强化对水曲柳、黄菠萝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监管。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增加巡查频次、运用科技手段实时监控等措施,提升保护实效。同时,建立健全保护档案,实现动态更新,为科学保护提供依据。
此外,在向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提出的综合建议中,强调“联动协作”理念。建议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与修复制度,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这一系列司法建议的发出,是诺敏河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的重要体现。建议既着力于个案治理的“点上突破”,又推动行业规范的“面上提升”,通过司法与行政的协同发力,为林区生态资源保护划定法治红线、筑牢修复底线,推动形成“司法保障+行政履职+公众参与”的生态治理新格局,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林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田百禾)来源: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