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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未来5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搬迁是重点!要严查纠正征迁领域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发布日期:2018-09-30点击率:855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说到乡村,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可能就是脏、乱差、环境不好,准确点说就是行路难、如厕难、村容村貌差。针对这种情况,新出台的乡村振兴规划提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制定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乡村绿化、乡村水环境治理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等行动。除了将一一整改以上的一些情况之外,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还指出:

  搬迁撤并类村庄

  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对于强制农民搬迁以及集中上楼的情况,这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的多的,而且国家也并不是第一次提出这样的不大拆不大建、不得强迫农民上楼搬迁。早在2011年的时候,国务院就曾发布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通知。强调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探索具体用地项目公共利益认定机制,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多元保障机制。

  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坚持取之于地,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所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

  注意事项对于涉及到征地拆迁的人,必须要注意在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补偿内容必须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其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被拆迁者必须要坚守到最后,不要提早搬迁拆迁房。

  征地拆迁必须是合法的,国家也三令五申的强调严禁非法拆迁。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遇非法拆迁的,必须要第一时间留证报警。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而对于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不过在征地拆迁中难免会有村委会的身影,如果遇到村委会有侵吞补偿款、私自侵占补偿款作为他用的,老百姓可直接向上级部门举报,或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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