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门头沟一波征地公告,一共涉及6个村!有你家吗?
西 辛 房 村
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实施的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圈门A地块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3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到2019年11月8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圈门A地块项目
土地用途:市政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西辛房村村域内,东至龙门B,南至东西辛房A,西至圈门B,北至圈门C
征收龙泉镇西辛房村,集体土地0.0564公顷(0.85亩)
门 头 口 村
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实施的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圈门A地块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3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到2019年11月8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圈门A地块项目
土地用途:市政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门头口村村域内,东至龙门B,南至东西辛房A,西至圈门B,北至圈门C
征收龙泉镇门头口村,集体土地0.0479公顷(0.72亩)
滑 石 道 村
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实施的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圈门A地块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3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到2019年11月8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圈门A地块项目
土地用途:市政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滑石道村村域内,东至龙门B,南至东西辛房A,西至圈门B,北至圈门C
征收龙泉镇滑石道村,集体土地10.0038公顷(150.06亩)
西 龙 门 村
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实施的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河滩A地块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到2019年11月8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河滩A地块项目
土地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西龙门村村域内,东至惠民家园小区,南至增产路,西至增峪路,北至石泉砖厂地块安置房
征收龙泉镇西龙门村,集体土地1.5533公顷(23.30亩)
东 龙 门 村
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实施的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河滩A地块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到2019年11月8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河滩A地块项目
土地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东龙门村村域内,东至惠民家园小区,南至增产路,西至增峪路,北至石泉砖厂地块安置房
征收龙泉镇东龙门村,集体土地1.7703公顷(26.55亩)
西 龙 门 村
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实施的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河滩A地块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到2019年11月8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河滩A地块项目
土地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城子村村域内,东至惠民家园小区,南至增产路,西至增峪路,北至石泉砖厂地块安置房
征收龙泉镇城子村,集体土地0.0486公顷(0.73亩)来源:门头沟京西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