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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40号
发布日期:2023-07-19点击率:107

  方城县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40号

  为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县政府研究,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凤瑞街道东关社区、杨集镇张楼村、官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规划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由本政府委托凤瑞街道办事处、杨集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附着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凤瑞街道办事处、杨集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方城县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41号

  为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县政府研究,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杨集镇官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由本政府委托杨集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附着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杨集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来源:邓州市人民政府、方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