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区片综合地价。目前,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已经省政府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现将我县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本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覆盖金堂县全县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农用地范围。金堂县共划分为2个区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I区片44000元/亩,Ⅱ区片42300元/亩。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金堂县的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60%:40%。
三、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五、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
本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金堂府函〔2020〕217号)、《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堂县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金堂府函〔2020〕240号)同时废止。
附件:金堂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金堂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