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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
发布日期:2025-04-29点击率:38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

为依法推进资源县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桂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2012〕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3〕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3〕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资源县实际,对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一、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按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详见附件1。

(二)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集体一般农用地的1.1倍予以补偿。

(三)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荒草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集体一般农用地的0.1至0.4倍予以补偿。

(四)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集体一般农用地的0.4倍予以补偿。

(五)使用国有农用地的,按照征用当地同类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0.7倍予以补偿。

(六)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详见附件1。

二、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8。

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件9—11。

四、坟墓补偿标准

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2。

五、附件表中未列入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其补偿标准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指导价格或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价为准。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资政规〔2023〕2号)同时废止。

?

附件:1.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2.短期农作物类青苗补偿费标准

   3.林(苗)木类青苗补偿费标准(含砍伐费或苗木移栽费)

   4.果树类青苗补偿费标准

   5.零星果树单株青苗补偿标准

   6.零星林(苗)木补偿费标准(含砍伐费或移栽费)

   7.绿化树、风景树类补偿费标准(含砍伐费或移栽费)

   8.木本球状类补偿标准

   9.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一、表二)

   10.附着物补偿标准

   11.拆迁房屋的丈量面积计算方法

   12.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


附件1

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县级名称

区片名称

区片

编号

区片范围

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

地价

(元/亩)

土地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资源县

第一区片

450329001

资源镇大合村、城关村、石溪头村、石溪村、浦田村、金山村、修睦村、官洞村、马家村、文洞村、永兴村、天门村、晓锦村、同禾村、沈滩社区、农林场资源林场

42716

17086

25630

第二区片

450329002

中峰镇上洞村、八坊村、福景村、枫木村、社岭村、官田村、中峰村、大源村、大庄田村、车田湾村、农林场越城岭林场

42430

16972

25458

第三区片

450329003

梅溪镇铜座村、大滩头村、咸水口村、咸水洞村、胡家田村、沙坪村、梅溪村、大坨村、三茶村、茶坪村、坪水底村、戈洞坪村、随滩村

41625

16650

24975

第四区片

450329004

车田苗族乡车田村、石寨村、坪寨村、黄宝村、龙塘村、粗石村、田头水村、脚古冲村、海棠村、木厂村、白洞村、黄龙村;瓜里乡瓜里村、大田村、白水村、水头村、金江村、田洞里村、大坪头村、香草村、文溪村、义林村、白竹村

40109

16044

24065

第五区片

450329005

河口瑶族乡高山村、立才坪村、大湾村、猴背村、葱坪村;两水苗族乡凤水村、社水村、和平村、烟竹村、白石村、塘洞村

39849

15940

23909



附件2

短期农作物类青苗补偿费标准

名称

类别

补偿标准

(元/亩)

备注

粮食

作物

水稻

1827


旱地

作物

红薯、木薯、萝卜、玉米、油菜

1500


马铃薯、芋头、黄豆、花生

2000


西瓜、香瓜、草莓

3000


蔬菜

白菜、豆角

1700


辣椒、茄子、西红柿、百合

3000


鱼类

清塘费(有鱼)

8000

无鱼不补

推塘费

8000


?

附件3

林(苗)木类青苗补偿费标准(含砍伐费或苗木移栽费)

名称

类别

补偿标准

(元/亩)

备注

成片用材林(杉木、松木、柏树、油桐、樟树、枫树、柳树、杨树、泡桐、春芽树、苦楝树、酸枣树等人工造林)

10年以上(含本数)

2100

三木药材参照执行

5—9年(含本数)

1600

4年以下(含本数)

1000

薪炭林、灌木林、

用材林(自然生长)

密林

1100


疏林

800


成片竹林


1900

南竹、毛竹

成片种植桂花

胸径1cm以下

4000

合理密度660株/亩

胸径1—3cm

(含3cm)

6500

合理密度300株/亩

3cm以上按单株补偿标准补偿


苗圃

苗高1.5m以上

5200


苗高1.5m以下

4100



附件4

果树类青苗补偿费标准?

品种

规格

类别

补偿标准(元/亩)

补偿说明

备注

柑桔、脐橙、沙田柚、秋姬枣、梨、板栗

7年以上

一类

7200

冠幅≥6m?

亩栽60株以上

4—6年

二类

6000

冠幅2—6m?

2—3年,病、老树

三类

3000

冠幅≤2m?

未挂果

四类

1200


布朗李

5年以上

一类

6000

冠幅≥6m

亩栽60株以上

3—5年

二类

4000

冠幅2—6m

1—2年,病、老树

三类

1500

冠幅≤2m

枇杷、枣子、柿子、杨梅、桃、李类

6年以上

一类

6000

冠幅≥6m

亩栽60株以上

4—6年

二类

4000

冠幅2—6m

1—3年,病、老树

三类

2000

冠幅≤2m

果树苗圃


一类

8000

一年以上专业苗圃


二类

6000

一年以上管理较好苗圃


三类

4000

一年以上管理较差苗圃



4000

新移栽的苗圃

罗汉果

开花前


4000



开花后


6000

收获后不补产量但木架补500元/亩、水泥架补1000元/亩

油茶

未挂果


3500



挂果1年


4500



挂果2年


5000



挂果3年及

以上


5500



病、老树


1500




中药材

黄精

1—2年

大田

种植

3000


每亩4000株

林下

种植

1500


每亩2000株

3年以上

大田

种植

5000


每亩4000株

林下

种植

2500


每亩2000株



中药材

白芨

1—2年

大田

种植

2000


每亩4000株

林下

种植

1000


每亩2000株

3年以上

大田

种植

4000


每亩4000株

林下

种植

2000


每亩2000株









附件5

零星果树单株青苗补偿标准?

项? 目

投产时间

每株测算价(元)

每亩测算株数

柑桔树

投产

果树

4年

80

每亩60株内

5年

 90

每亩60株内

6年

120

每亩60株内

7年以上

120

每亩60株内

未挂

果树


种植1年

20

每亩60株内

种植2年

35

每亩60株内

种植3年

55

每亩60株内

脐橙、沙田柚、秋姬枣

投产

果树

4年

80

每亩60株内

5年

90

每亩60株内

6年

120

每亩60株内

7年以上

120

每亩60株内


未挂

果树


种植1年

20

每亩60株内

种植2年

35

每亩60株内

种植3年

50

每亩60株内

桃、李、石榴、枣树

投产

果树

3年

70

每亩60株内

4年

80

每亩60株内

5年以上

90

每亩60株内

未挂

果树

种植1年

15

每亩60株内

种植2年

50

每亩60株内


板粟


投产

果树

4年

40

每亩50株内

5年

50

每亩50株内

6年

60

每亩50株内

7至10年

80

每亩50株内

10年以上

100

每亩合理株数30株,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亩。

未挂

果树

种植1年

10

每亩50株内

种植2年

15

每亩50株内

种植3年

20

每亩50株内

枇杷、梨、柿子、杨梅


投产

果树


4年

40

每亩70株内

5年

50

每亩70株内

5年以上

70

每亩70株内

未挂

果树

种植1年

15

每亩70株内

种植2年

20

每亩70株内

种植3年

30

每亩70株内

红提

种植1—2年

100

每亩180株以内,猕猴桃参照执行。

种植3—4年

100

种植5年及以上

100

油茶树

未挂果

5—15

每亩150株以内

挂果

20—40

?

附件6

零星林(苗)木补偿费标准(含砍伐费或移栽费)?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毛竹

以1元/cm胸径标准补偿


其他竹子

大丛

60元/丛


中丛

40元/丛


小丛

20元/丛


杜仲

黄柏

厚朴

地径2cm以下

5—10元/株


地径2—5cm

15元/株


地径6—10cm

25元/株


地径10cm以上

50元/株


杉木

胸径3—5cm

10元/株

胸径3cm以下酌情补偿,20cm以上每增加1cm加2元/株。

胸径6—10cm

20元/株

胸径11—15cm

30元/株

胸径16—20cm

40元/株

松木

按杉木标准的70%折算补偿


金银花

1—3年

20元/株


3—4年

45元/株


5年及以上

60元/株




附件7

绿化树、风景树类补偿费标准(含砍伐费或移栽费)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元/株)

备注

桂花树

白果树

直径0.5—1cm

2

直径0.5—3cm的桂花树从离地20cm处量直径,大于3cm直径的桂花树从离地l00cm处量直径;低主干枝树从分枝点以上20cm处量直径之和的

70%计算。



直径1.1—2cm

5

直径2.1—3cm

10

直径3.1—4cm

20

直径4.1—5cm

40

直径5.1—6cm

60

直径6.1—8cm

80

直径8.1—10cm

100

直径10.1—12cm

120

直径12.1—15cm

150

直径15.1—20cm

200

直径20.1—25cm

250

直径25.1—30cm

300

直径30.1—40cm

350

直径40.1—50cm

400

天竺桂

槐花树

野生樟树等

胸径2—3cm

15—25


胸径4—5cm

50—100


胸径6—10cm

125—300


胸径11—15cm

325—500


胸径16—20cm

550—750


胸径21—30cm

800—1300


胸径31—40cm

1400—1900


胸径41—50cm

2000—2500


罗汉松

地径1—1.9cm

5


地径2—2.9cm

10


胸径3—4.9cm

30


胸径5—5.9cm

50


胸径6—7.9cm

120


胸径8—9.9cm

180


胸径10—11.9cm

200


胸径12—14.9cm

250


秋枫树

(五角枫)

地径1.9cm以下

1—10


胸径2—3.9cm

20


胸径4—5.9cm

50


胸径6—7.9cm

80


胸径8—9.9cm

120


胸径10—11.9cm

200


胸径12—14.9cm

300


胸径15cm以上

400—500


说明:对于房前屋后、胸径在20cm以下的非野生的红豆杉参照桂花树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附件8

木本球状类补偿标准?

名称

球直径(cm)

补偿标准(元/株)

备注

红继木

紫? 薇

四季青

20—30

3—5

有主干的红继木、紫薇参考桂花树的补偿标准执行

31—40

6—15

41—50

20—25

51—60

25—35

61—80

35—45

81—100

50—60

101—120

65—75

121—150

80—100

?

附件9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一)

类别

补偿标准(元/m)

主要条件

备注

砖混

住房

一等

950

混凝土地梁、铝合金(塑钢)窗、外墙两面以上(含两面)瓷砖或涂料、内墙腻子、瓷木(水磨石)地面、水电卫齐全

框架结构另加50元/m

二等

900

混凝土地梁、铝合金(塑钢)窗、内墙腻子、瓷砖(水磨石)地面、水电卫齐全

三等

850

混凝土地梁、有较好门窗、内外墙抹粉、砼地面、水电卫齐全

四等

800

清水墙、无抹粉、砼地面

未装修

红(青)砖木瓦

住房

一等

650

有较好门窗、内外墙抹粉、小青瓦屋面、有木楼(二楼)且可人居、水电卫齐全

水泥、石头、泥土砖木减50元/m,泥草面、草面、树皮面减100元/m。

二等

600

有较好门窗、内外墙抹粉、小青瓦屋面、有木楼(二楼)且不可人居、水电卫齐全

三等

550

有较好门窗、内外墙抹粉、小青瓦屋面、无木楼(二楼)、水电卫齐全


四等

525

较好门窗、内外墙抹粉、小青瓦屋面、无木楼(二楼)、水电卫齐全、后檐高<3m

木制

住房

一等

500

四面木板夹围、较好门窗、小青瓦屋面、水电卫齐全


二等

450

四面夹围不全或简易夹围、较好门窗、泥草树皮等屋面

借墙而建

按结构减100元/m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二)

用途

结构

楼层

高(m)

档次

主要条件

补偿标准(元/m)

备注

厨房

砖混

≥2.5

一等

内外瓷砖、瓷地板、瓷砖灶锅台

700

按资源县实际征收情况定价

二等

内墙瓷砖、外墙水沙、瓷地板、瓷砖灶锅台

600


三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灶锅台

600


四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500


五等

内外墙无粉刷、水泥地板

450


砖木瓦

≥2.5

一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瓷砖灶锅台

400


二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380


三等

内外墙无粉刷、水泥地板

360


<2.5

四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340


五等

内外墙无粉刷、水泥地板

320


杂物房、仓库、猪牛舍

砖混

≥2.2

一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500

猪牛舍内部设施不补偿

<2.2

二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400

砖木

≥2.5

一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300

<2.5

二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60

三等

内外墙无粉刷

260

厕所

砖混

≥2.2

一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粪坑、化粪池

700


二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粪坑

600


砖木

≥2.5

一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粪坑、化粪池

400


二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粪坑

300


低矮房、猪牛舍

砖混

≥2.0

一等

四周墙、水泥地面

210

有厕所猪牛舍设施

二等

四周墙

190

砖木

≥2.2

一等

四周墙、水泥地面

190

二等

四周墙

170

厂房

砖混

≥3.0

一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450


每降低10cm补偿下降1%

二等

内外墙无粉刷、水泥地板

410

砖木

≥2.5

一等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370

泥、沙地面减20元/m

二等

外墙无粉刷、内墙水沙、水泥地板

330

钢棚

≥3.0


彩瓦、四周有围护

330

含住房

木厂棚


110—150


野外工棚


100


说明:住房类房屋(含厨房)新建1年内(含1年)增加5%,1—2年(含2年)增加4%,2—3年(含3年)增加3%,3—4年(含4年)增加2%,4—5年(含5年)增加1%。


附件10

附着物补偿标准

用途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围墙

土墙、小砖墙

m

60


水泥砖墙

m

70


红砖墙

m

80


晒场

水泥沙浆盖面

m

30


混凝土

m

40


片石底层混凝土

m

50


蓄水池

红砖池

m

350

按实际砌方算

片石池

m

300

按实际片石方算

混凝土池

m

400

按实际混凝土方算

沼气池


m

500

最低按2m?计

砌方

干砌

m

120


浆砌

m

150


水井

铁管

1300


人工砌红砖

1800


片石混凝土

2200


座机电话、网线、有线电视

250

迁移费

空调、太阳能、不锈钢水塔

台(个)

250

迁移费

照明电线(室外)

220V

m

1


380V

m

2


自来水


750

屋外


附件11

拆迁房屋的丈量面积计算方法

(一)以房屋四周外围墙体为界丈量。二楼以上(含二楼)开放式阳台、吊角楼(有出挑)折半计算面积、封闭式阳台全额计算面积;砖木(瓦)结构房两头砖砌墙,其中房屋正面阴影部分折半计算面积,两头飞檐阴影部分不计算面积;砖混结构无出挑的飞檐、砖木(瓦)结构房的两头及后墙飞檐,阴影部分不计算面积。

(二)地下室及楼顶楼梯间,高度不足2.2米的,折半计算面积。

(三)房屋内天井不计算房屋面积。

(四)砖混、砖木(瓦)、木制混合结构房,按砖混、砖木(瓦)、木制分别计算面积。

(五)木结构房屋二层及二层以上房屋,楼层高度超过2.2米(含2.2米),镶了楼板、全装修的(隔成房间的),按全面积计算;镶了楼板,但只用木板围装四方的,按楼层实际面积的50%计算。楼层高度在1.5米至2.2米内,镶了楼板、全装修的(隔成房间的),按楼层实际面积的50%计算;用木板夹围的按25%计算,无木板夹围的不计算面积。


附件12

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用途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坟墓

无主坟

4000

如是合葬坟的,按照对应标准的1.5倍进行调整。

无碑坟

8000

有碑无围坟

9000

有碑有围坟

对围坟进行评估,以实际评估为准。补偿金额=实际评估价+坟价。

下葬时间

3年以内

参照以上对应标准增加20%


以上各项已包含进公墓场墓地费用2000元、运费(殡仪车)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