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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发布《关于公布金湖县所辖各镇、街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公布实施我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全县共划定一个区片,执行四类地区标准,执行标准为4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0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较以前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有较大提升,让被征地农民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耕保科)
来原: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