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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嘉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发布日期:2026-10-21点击率:33

  新版!嘉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片划分

  全县9个镇(街道)均实行统一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二、区片综合地价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2.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农用地(不含林地)、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综合地价每亩62400元;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综合地价每亩37440元。

  3.留村土地补偿费实行保底结算。当按区片综合地价结算时,留村土地补偿费每亩不足14400元时,按每亩14400元结算。

  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全部统筹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资金,缺口部分由政府统筹解决。

  本通知自2026年9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嘉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善政发〔2023〕10号)同时废止。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上级要求执行。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土地征收已依法获得批准,县政府已制定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可以按批准并公告的标准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来源:嘉善县政府网站

  原文请点击: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740477/art/2026/art_f910c0f7d4f048dcaa3dd040b11c6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