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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留用地新规出炉:先征先卖!总价不得超过37.25亿
发布日期:2018-10-11点击率:962

  10月8日,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关于征询《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住性质征地留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公众意见的通告,征询期限:2018年10月8日-10月22日。

  关系到顺德村民卖地!一起来划重点!

  纳入年度计划的商住地才可推出市场

  需采用“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模式

  土地成交总价不得超过37.25亿

  流拍地块一年内不予推出市场

  纳入年度计划才可推出市场

  经批准纳入区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商住留用地方可推出市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商住留用地对应项目的征地时间(按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间)前者优先、商住留用地所属股份社(或独立核算的股份小组)近三年未转让商住留用地优先”的原则,对周边公共设施配套成熟、具备开发条件的商住留用地方可申报纳入本区域的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换言之,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商住地不可推出市场。

  采用“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模式

  拟转让商住留用地须采用“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的模式推出市场,且限定的土地转让最高价格与地块所在镇街限定的土地出让最高价格一致。

  集体经济组织须以“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的转让模式,按规定开展留用地处置方案的制订和表决工作,处置方案和表决结果需报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商住留用地转让(自持租赁住房须由竞得人持有,上级管理部门调整土地供应模式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提留集体物业不超过计容建面2成

  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公益福利事业投入所需资金,集体经济组织在处置商住留用地时,应按《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系列文件的通知》(顺委发〔2018〕3号)规定提留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并可按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提留集体物业,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收益。

  集体经济组织须按本条规定制订商住留用地转让收益分配方案并进行表决,收益分配方案和表决结果需报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商住留用地转让。

  土地成交总价不得超过37.25亿

  文件指出,根据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促进土地高效开发利用的原则,需合理 控制拟转让留用地土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并确保土地成交总价不超过本镇(街道)商住用地历史最高成交总价。

  参考顺德各镇街的土地最高成交总价,乐从总价最高,土地成交总价不得为37.25亿,北滘紧随其后,总价不得超过34.3亿,大良则不得超过20.33亿。

流拍地块一年内不予推出市场

  为保持土地市场平稳发展,避免盲目、过高设定商住留用地起始价、底价导致土地流拍,集体经济组织须以土地市场评估价、基准地价评估价的价高者作为商住留用地公开交易转让起始价,并按规定设定商住留用地公开交易转让底价,若因底价设定过高导致流拍的,自流拍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推出市场。

  集体土地不得设置限制性准入条件

  为维护土地市场公平、公正,集体经济组织不得设置任何影响公平竞争的商住留用地公开交易转让限制性准入条件。商住留用地公开交易成交前,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与任何单位(个人)签订影响公平竞争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土地处置协议。

  “净地”和“熟地”才可受理转让

  净地是指拟转让商住留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且不得附有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的土地。

  熟地是指在净地的基础上,达到平整状态并完成物理围蔽,且永久的道路、用电、用水、排污水等基础设施已通至宗地红线外围的土地或已通施工道路、基建用电、基建用水至宗地红线外围,且已制定永久的道路、用电、用水、排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土地。

  未达到“净地”、“熟地”标准的商住留用地,不予受理转让申请。

  强化商住留用地转让指导监督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建立商住留用地供应管理台账,加强留用地供应管理。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拟转让的商住留用地按照“净地”、“熟地”的入市标准严格把关,除核查拟转让商住留用地权属情况外,对宗地红线外围未通永久配套设施(包括永久的道路、用电、用水、排污水)的,须制定配套设施的建设计划,并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指导和监督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开展商住留用地处置方案、收益分配方案的制订和表决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商住留用地供应政策解释工作,协调解决商住留用地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商住留用地规范入市,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其他说明

  集体经济组织国有性质的商住用途自有建设用地供应参照商住留用地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顺德近两年留用地出让情况

  据佛山乐居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顺德区出让商住留用地约9宗。涉及北滘水口村、莘村、龙涌村、马村;乐从新隆村;龙江左滩村;容桂高黎村;均安豸浦村;伦教霞石村等。

(佛山乐居不完全统计,仅供参考)

  顺德计划出让商住留用地

  据收集各村村民爆料,顺德这些留用地已在路上。包括大良云路、苏岗村;伦教三洲、鸡洲、荔村;容桂高黎村;勒流江村等地块待出让。

(佛山乐居不完全统计,仅供参考)来源:新浪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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