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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权30年不动,把多占田的补贴划给少田户可以吗?
发布日期:2018-11-29点击率:1043

  目前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进行了二轮承包后,农村集体土地采取的是30年不动的政策,而根据最近中央的更新政策,即使到期后,承包期还会再续30年;不仅如此,配套的是在今年年底前,将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

  经过一系列动作后,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将实现长期稳定,这是给农民吃了个定心丸,可以从长远地着眼农村产业布局和发展,也可以更科学合理可持续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应该说,这些组合拳是利于农业农村的,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也是利好。

  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信息来看,仍然有一部分农村人对此政策颇有微词。这部分人是在农村集体实行二轮承包后出生的,特别是一个家庭的人口结构变化的时间节点正好“踏正”了政策出台时间节点,二轮承包前,家庭中有两个甚至更多老人走了,原来的承包地便立马被集体收缴,而在二轮承包“30年不动”后,家里的娃儿又陆续出生了,可集体的地都分下去了,还30年不动,没地分了!现在是30后都指望不上了,出生的娃儿们只能自谋生路喽!

  虽然这样的现象存在,政策还不可能照顾到,但是,其他的社会福利、将来家庭承包地的继承上还是可以缓解这一社会矛盾的,也就只能稍安勿躁了。

  对于我们农场来说,跟农村在土地承包上更加的问题突出。因为农场是国营性质,有职工的概念,他们也是靠种田为生的,这是个很特殊的群体,虽然是职工,没有工资发放,都是以承包田地来体现的。所以,一般男职工每人承包4亩地,女职工承包3亩地,相较农村的八分地、亩把地还是多出不少的。同样有补贴资金,田地数量较多的话,补贴资金的数目也就不少,现在问题来了,按以前的搞法,职工退休后,是可以从社保领到一千至两千左右的养老金的,应该把承包耕地交由农场进行再分配。后来农场也参照了农村30年不动的政策,为了避免田地调来调去的麻烦,干脆也30年不动!

  这下就好了,事情是简单多了,那些家里有退休职工的,不仅可以领取养老金了,还占有职工田,目前这边的田可以出租到每亩800元左右,还有更多的补贴资金,好处不少啊!那些家里没有职工的,甚至添了人口又进不了田的就只能干着急了,简直是相差一大截啊!

  对于这种情况,当时虽然我不能扭转这个局面,但是,实行了一个没得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在向上报农业补贴田亩的时候,并没有严格事实求是了,而是把应该拿出地的农业补贴调剂给了那些需要进田的户,乡里一句俗话,“一粒胡椒转口气”嘛,这是解决农场现实矛盾的权宜之计,也确实平缓了一些矛盾突出户的意见,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合规呀?欢迎您给出建议和意见,作为我们修正这一举措的参考吧!来源:生态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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