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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修订4大变化促进土地集中,你要将自家土地流转吗?
发布日期:2019-04-26点击率:820

  土地是农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主要生活依靠和重要收入来源。农村的发展,最为重要的一点便是调整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促进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土地的劳动产出率。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把集体土地包产到户,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和收益权,“交上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广大农民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很快实现了温饱,生活逐步富裕。

  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模式逐步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一方面,大型生产机械在农业生产领域广泛应用,大量农村劳动力腾出,外出打工已经形成一种潮流;另一方面,受国际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生产影响,粮食价格始终是处于低迷状态,一家一户的种植经营受市场信息少和劳动产出率低的影响,已经很难赚钱,种地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生活花销。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提出了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鼓励农民将自家土地流转出去,鼓励多种形式的土地集中经营。国家又修订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将“三权分置”写入其中,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红线”不变的情况下,4大变化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你要将自家土地流转吗?

  (1)确立农地“三权分置”,奠定土地流转根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与实施,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前些年只是在政策层面提出,这次修法,明确将“三权分置”写入其中,这将进一步明确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者和经营主体的自身权益;加快土地流转,吸引大量资金进入农村土地市场,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提高农业经济效率。

  (2)明确提出土地经营权概念,给予经营者更多保障。土地经营权作为一个从承包使用权分离出来的新概念,在这次的土地承包法修订中专门提出,并赋予了诸多权能,比如说经营权流转5年以上,承包方可以申请经营权登记;经营权可以作为用益物权用于抵押贷款,解决生产资金短缺问题等等,承包经营者在流转土地生产经营中将更有底气。

  (3)延长土地承包期限,承包土地预期更稳定。国家政策已经明确提出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主要是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给予农民更为长久的土地收益预期。在这次的土地承包法修订中,将政策上升到法律条款,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规定,将会给承包经营者一个更为稳定长久的预期,在土地投入上更放心,也有利于对生产经营做出长远规划。

  (4)鼓励自愿退出农地,逐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当前,随着城镇化发展和部分农民发家致富,农民进城安家落户的情况不断增多。对于进城农民土地退出问题,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提出不再强制,但强调要引导支持进城农户按照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鼓励进城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如果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还可以获得合理补偿,引导农民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础上退出土地。来源:土地流转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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