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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栖霞市高速建设占用山林地征...近日,经过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一起涉及63户村民承包地恢复原状纠纷案得到妥善解决。
2017年,张某承包了村民杨某等63户的土地,并改挖鱼塘。因张某未能及时缴纳土地承包费用,与63户村民产生矛盾。村民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将承包地恢复原状后交还村民耕种。一审法院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至池州中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认识到此案涉及人多,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很有可能会引发群体事件,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唐金法、陈金玲)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唐金法 陈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