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使用权能否进行抵押?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02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哪些权利?
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等。
03
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04
土地经营权需要登记吗?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05
保姆在老人生前鞠躬尽瘁,老人担心担心自己死后保姆居无定所,他可以怎么办?
为贯彻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06
居住权能转让、继承吗?
不能。
07
设立居住权需要登记申请吗?
需要,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08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还存在吗?
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09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还能对外出租吗?
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需要签订合同吗?
需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11
居住权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
12
甲将一辆汽车分别向三个债权人抵押时,三人如何受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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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如何受偿?
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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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