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由省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3〕10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营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营府发〔2020〕17号)同时废止。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比例为4:6。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0.5倍计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旧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凡2023年11月1日起申请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收并实施征地的,按照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测算,确保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营府发〔2023〕16号
营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营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由省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3〕10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营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营府发〔2020〕17号)同时废止。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比例为4:6。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0.5倍计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旧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凡2023年11月1日起申请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收并实施征地的,按照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测算,确保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1.营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营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布图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营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市(州) | 县 | 区片编号 | 实施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土地补偿及 安置补助费比例(以县为单位统计)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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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名称 | 村(社区)名称 | ||||||
南 充 市 | 营 山 县 | Ⅰ | 绥安 街道 | 东城社区、化育桥社区、白塔社区、中城社区、绥山社区、北观社区、书院桥社区、西城社区 | 38200 | 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 | |
朗池 街道 | 河堰社区、翠屏社区、北坝社区、西月湖社区、云凤山社区、新生社区、九曲社区、红光社区、石山村、芙蓉村、狮子村 | ||||||
城南 街道 | 火车站社区、碑垭口社区、景阳社区、兴隆社区、三星社区、保真社区、文峰村、云雾村、走马村 | ||||||
渌井镇 | 南桥社区、天平村、万寿社区、新民社区、封窦社区、南桥社区、双桥村、安乐村、渌井村、香积村、凤凰村、兴云村、观音村、夕照村 | ||||||
东升镇 | 川祖村、东盛社区、济川社区、黄桷社区、尖山子社区、盐井社区、道坪社区、朝阳村、三官村、锁水村、玉帝村、关帝村、桦树村、黄岭村、胡梁村、东林村、踏水村、金凤村 | ||||||
骆市镇 | 和平社区、双溪社区、竹林社区、沿码社区、小蓬社区、杨柳村、崆峒村、建通村、游乐村、新华村、温祖村、圣水村、花寨村、三溪村、千佛村、仁和村、华光村、望君村、凤君村 | ||||||
望龙 湖镇 | 茶盘社区、双木村、罐坪村、古佛村、凉风社区、张鹏村、湾凼村、连山村、道林村、插旗村、青龙村、凤头村 | ||||||
小桥镇 | 老街村、万寿宫社区、向阳社区、四喜社区、工农村、五里村、垛梁村、白岩村、刺巴村、顶山村、武安村、铁顶村、子槽村、龙岩村、茶塆村、祁庙村 | ||||||
回龙镇 | 向荣社区、幸福社区、丰产社区、增产社区、六方村、石牛村、天台村、鹞岩村、萝卜山村、石桅村、团山村、翻身村、龙骨村、三清村、野马村、金竹村、龙坝村、永兴村 |
市(州) | 县 | 区片编号 | 实施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土地补偿及 安置补助费比例(以县为单位统计)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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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名称 | 村(社区)名称 | ||||||
南 充 市 | 营 山 县 | Ⅱ | 新店镇 | 蓼叶村、龙顶村、帽合村、鲜鱼村、照珠社区、法堂社区、红新社区、老店村、高龙村、飞龙村、千坵村、梓坝村、罗宽村、大田村、文高村 | 37400 | 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 | |
星火镇 | 燎原社区、宝峰村、自生村、联升村、梓橦社区、含宝社区、开科社区、柏坪社区、草街子社区、彼岸村、骑龙村、梨木村、金盆村、禅林村、永宁村 | ||||||
黄渡镇 | 坪上村、中合村、将军村、马滩村、渡河社区、二龙社区、玲珑社区、晨钟村、兰武村、宗祠村、金山村、文武村、康寨村、舞凤村、十龙村 | ||||||
灵鹫镇 | 大石村、大灵村、平桥村、青山子村、河湾村、小山社区、文昌社区、会龙社区、库路村、青岩村、青羊村、染坊村、界兴村、墩子村、带河村、鲁班村、马包村 | ||||||
老林镇 | 七照村、禹王宫社区、猫顶村、黑马沟村、翰林社区、吹角村、麻柳村、龙岭村、双龙村、灵滩村、小龙村、龙跃村、龙腾村 | ||||||
木垭镇 | 梨树村、锡山村、兴盛社区、龙伏社区、铜鼓村、来顶村、双树村、月枷村、新寨村、金龙村、耳岩村、库湾村 | ||||||
木顶乡 | 罗安村、金垭社区、清源社区、兴旺村、银水村、刺门村、莲台村、红豆村、石板村 | ||||||
绿水镇 | 沙桥社区、猴坪村、川洞村、安固社区、文殊社区、合水村、歌扬村、透龙村、龙泉村、锁口村、石桥村、群力村、浮山村 | ||||||
青山镇 | 三兴社区、开源村、青山社区、铺垭村、顺水村、龙禹村、山北村、双马村、马坪村 | ||||||
清水乡 | 双井村、水磨村、清水湖社区、福源社区、银鸽村、丰收村、土塘村、方井村、军营寨村 | ||||||
消水镇 | 永红社区、双石村、头洞村、固周村、琵琶社区、普岭社区、金铧村、新渡村、白鹤村、老观村、峰台村、思凤村、湾滩村、黑马村、花桥村、酢坊村 |
市(州) | 县 | 区片编号 | 实施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土地补偿及 安置补助费比例(以县为单位统计)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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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名称 | 村(社区)名称 | ||||||
南 充 市 | 营 山 县 | Ⅱ | 双流镇 | 双河社区、槐花村、木桥社区、金堂社区、孔雀社区、梅坡村、双店村、龙凤村、九龙村、福祠村、猴包村、高桥村、长岭村、马铃村、方寨村、火岭村、虎坪村、合面村、天宫村 | 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 | ||
西桥镇 | 得胜社区、七涧社区、新河村、太平村、太极村、黄梨村、永角村、四路村 | ||||||
太蓬乡 | 三元社区、蓬山社区、国林村、响水村、大营村、蓬溪村、兴福村、轿顶村、红花村、石笋村 | ||||||
Ⅲ | 大庙乡 | 木家村、东沟村、锅厂村、通天社区、三元桥村、南岳社区、古楼村、锣鼓村、鸡山村、白庙村、兰湾村、高庙村、新光村、全福村、高山村 | 36600 | ||||
蓼叶镇 | 天池社区、高码社区、大佛村、砚台村、白坡村、太公村、太阳村、阳关村、毛官村、二郎村 | ||||||
明德乡 | 烂泥村、干河村、干洞村、爱国社区、石狮村、明渠村、和天村、子丫村 | ||||||
柏林乡 | 玉星村、长滩村、烽火村、糖房村、合兴社区、龙宫村、四合村、七里村、屋基村、松花村、独立村、马项村、青松社区 | ||||||
悦中乡 | 龙潭村、六合社区、三合社区、钟山村、天星村、板凳村、田坝村、长寿村 | ||||||
安化乡 | 龙古社区、牛尾村、灯笼村、河口村、黄金村、爬山村 |
附件2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
检察院。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