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征预告〔202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移湖街道八里社区马屯组、洪塘组、李井组,移湖社区斗岗组、陈院组、毛楼组、汤老组、钱院组、黄碾组,磙桥社区兴桥组、青二组、大皂组、团结组、胡老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移湖街道八里社区马屯组、洪塘组、李井组,移湖社区斗岗组、陈院组、毛楼组、汤老组、钱院组、黄碾组,磙桥社区兴桥组、青二组、大皂组、团结组、胡老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庐江高新区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矿用地,为庐江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庐江县高新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合土开发〔2021〕1号)已于2021年4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庐江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移湖街道,八里社区、马屯组、洪塘组、李井组,移湖社区、斗岗组、陈院组、毛楼组、汤老组、钱院组、黄碾组,磙桥社区、兴桥组、青二组、大皂组、团结组、胡老组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庐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j.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庐江县移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何翔鹏,联系方式:1386524191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庐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