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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安顺场镇麂子坪村和回隆镇竹马村、竹马村2组、3组,涉及集体土地面积13.8425公顷,其中农用地11.9355公顷,宅基地1.907公顷,详细位置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工业类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范围内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7日由安顺场镇人民政府和回隆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土地现状调查主要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四、公告时间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7日)。
特此公告。
石棉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来源:石棉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