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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泸定县泸桥镇下田村二组、泸桥镇安乐坝村、泸桥镇咱里村一组、冷碛镇杵坭村村金鸡坝组,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泸定县2025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等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于2025年10月13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10月13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泸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luding.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泸定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