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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0点击率:340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微博沧州)

  11月7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地公告,拟征收南陈屯镇姚庄子村、小狄庄村土地共计5.4599公顷(81.8985亩),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一起来看↓↓↓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陈屯镇姚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53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459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53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4431公顷

  (二)范围:小狄庄村集体土地南侧、国有土地东侧、姚庄子村集体土地西侧、姚庄子村集体土地北侧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陈屯镇小狄庄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53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459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53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0168公顷

  (二)范围:国有土地南侧、国有土地东侧、求是大道西侧、姚庄子村集体土地北侧

  (三)用途:物流仓储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来源: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