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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府公〔2026〕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普安街道华园社区集体,金桥镇金黄村6组、吉福社区8组和9组、蛇亭咀村4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蓬溪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属于因成片开发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普安街道办事处、金桥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26开始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蓬溪县人民政府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1月26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pengxi.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来源: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