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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点击率:20

  长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预告字(2026)2号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我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长武县丁家镇丁家村。拟征收土地面积2.1020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长武县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交通类建设活动,因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建设活动,因服务居民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13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县政府委托丁家镇组织有关部门于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丁家镇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本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图.jpg

  长武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来源:长武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