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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缙征预告[2026]9号)
发布日期:2026-09-17点击率:39

  缙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缙征预告[202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缙云县前路乡人民政府实施缙云县前路乡水厂建设项目(前路乡2026年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前路乡大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前路乡大集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缙云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前路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缙云县前路乡水厂建设项目(前路乡2026年1号地块)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拟征收土地房屋示意图.pdf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

  来源:缙云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