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
通辽科尔沁区当事人,你们的回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主要有哪些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申请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土地变更登记是指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而应当办理的登记手续。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又经变更登记,当事人以土地原权利人身份对土地登记行为有异议的,应针对初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来源:农业农村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