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对于地块面积、地块登记错误的情况
发布日期:2025-12-22点击率:208

 经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并经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确认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四至界线和面积错误的承包地,经重新指界确认等程序后进行更正。对于在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地块登记错误的情况,在变更登记表中进行登记,由承包方代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进行变更。

来源:高台县人民政府、法言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