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广州市黄埔区李先生,你的企业拆...
吉林松原扶余市当事人,你们的五...
福建泉州丰泽区当事人,你的房屋...
宜昌宜都市当事人,你的水泥厂征...
辽宁建平县当事人,你的民营招商...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当事...
河北青县马厂镇当事人:你们的相...
山西太原市娄烦县当事人:你们的...
云南文山市广南县当事人:你们的...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房屋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二部分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