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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栖霞市高速建设占用山林地征...所谓的以租代征,想必广大被征收人都知道,就是征收方通过租赁的方式永久性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并以每年给予多少的租赁费来给予老百姓相应的土地租赁费。那么以租代征合法吗?以租代征对被征收人来说会有风险吗?
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可以很明确告地诉大家,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而且以租代征对被征收人来说还会有很大的风险。
如我们前面所述,不管是什么样的征收项目,哪怕是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也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土地,那么这就属于未批先占,属于违法用地的行为,且也说明此次征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规定,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作为被征收人在征收前期一定要注意村委会是否有跟自己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如果有,那么可能就存在以租代征的情况,对于没有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但是补偿却按土地租赁的标准进行,那么也有可能存在以租代征的情形。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