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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6-06-16点击率:240

  一般常见的“以租代征”形式有以下几种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村委会以村民名义直接与用地单位签订协议是“以租代征”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且村委会擅自与用地单位签订的租用合同期限普遍都非常的长,有的可能是10年,有的可能是20年不等,然后在协议里会明确给予村民每年多少的补偿,但这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这种情况也是非常多见的,村委会常常会自行出租承包地,然后赚取相关的费用,但这也是不合法的。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一般这种情形是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协议,租用村民土地,然后在租用期限内进行非法建设,比如搞房地产开发等,然后从中赚取一定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