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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外租或是开垦的荒山被征收后,地上附着物应该归谁?
发布日期:2026-07-14点击率:103

  土地外租或是开垦的荒山被征收后,地上附着物应该归谁?

  在弄清集体土地征收后补偿款归谁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宪法》、《民法典》中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那也就是说,一般农村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包括宅基地。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项

  了解了所有权和使用权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土地征收都给予被征收人哪些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收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包括水井、水塔、厕所等)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款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对于开垦后的荒山,在被征收以后,如果地上种有玉米或是果树等,那么该部分的补偿费同样也是归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