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满足五个条件,宅基地就能买卖与转让!
发布日期:2018-09-28点击率:1004

  很多人在外面打工赚钱就是为了有一天能攒够了钱在自己家宅基地上盖一座小楼。因此宅基地成为了农民朋友们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很多没有宅基地的人想拥有宅基地,而有些人在城里买了房又不需要宅基地。那么宅基地到底能不能转让买卖呢?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可以看到明确的写着未经批准宅基地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所以宅基地的转让和买卖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根据最新政策,只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就可以将宅基地进行买卖与转让。

  一、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转让与买卖也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

  二、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原因和第一条一样,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而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所以如果转让给村集体内的其他成员,必须要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后才可以转让。

  三、转让人在村集体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这条要求保障了转让人有房可住,不能将宅基地出让后没有地方居住。

  四、受让人在村集体没有宅基地

  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如若受让人已经在村集体有宅基地了,就不能再接受别人宅基地的出让。

  五、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

  这条要求保障了宅基地的居住属性,同时也确立了宅基地转让双方的权属。来源:农人爱农地 今日头条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