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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及房屋流转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08-16点击率:856

  宅基地流转合同无效以后,如何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提起这样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宅基地转让协议纠纷,都涉及到一个拆迁问题,拆迁补偿如何来进行分配。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以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不能返还的,或者是没有必要返还的,是应当折价进行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是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宅基地流转合同无效以后,这里面主要涉及到,宅基地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宅基地是有价值的,针对这一块的损失,如何来进行处理,针对宅基地买卖协议无效。

  实际上,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是都有过错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定,认定出卖人的过错程度,要大于买受人,也就是出卖人,是明知道宅基地,不得对本村以外的村民,来进行流转,而仍然进行转让,而且是在流转多年以后,有的是将近20多年,实际上是违背了诚信原则,又提起了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这个主观过错要大于买受人,买受人在明知道宅基地是不得进行买卖的,禁止进行买卖的,仍然进行买卖,也有相应的过错,针对过错,上海高院以及北京法院,一般情况下按照三七开的。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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