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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形势喜人
发布日期:2020-06-09点击率:714

  通讯员  程晴

  近年来,张掖市在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形势下,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重点对象进行培育、引导、规范,积极鼓励探索有效稳定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新模式,2019-2020年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项目面积74.9万亩,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前来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2020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普遍增加。

  截止2020年5月20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34.66万亩,占确权到户面积的40.54%(全市确权面积332.16万亩);占二轮承包面积的53.85%(全市二轮承包面积250.05万亩),较2019年增加7.36万亩,增长率5.78%。其中:出租面积90.04万亩,转包4.22万亩,股份合作32.59万亩,互换1.61万亩,转让0.63万亩,其他5.57万亩。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去向中,流入农户39.93万亩,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36.15万亩,流入农业企业9.09万亩,流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工商企业等经营主体49.49万亩。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41.8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06%。全市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单位4344个,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1.38万亩。

  目前,我市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发展带动效应明显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企业基地经营模式。依托“农”字号企业建立原料基地,委托种植大户流转土地,形成“企业+基地+种植大户”的模式发展订单农业,由企业与种植大户和村社签订订单合同,发展企业原料生产基地,这样不但保证了企业的原料供应,而且解决了种植户销售困难的问题,还带动了当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达到了“三赢”的目的。二是联合社经营模式。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形成联合社组织型经营模式,由联合社牵头,充分发挥专业合作、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资金、技术、信息、农机作业的优势,互补互助、抱团发展。山丹县霍城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有偿租赁农民土地,进行集约化种植,形成了油菜种植、牛羊养殖,马铃薯、啤酒大麦种植和食用菌、山杏种植三个片区,建成油菜节水灌溉高产创建百亩核心攻关田、千亩示范片两个,有效提升了当地农村土地的规模效益,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三是土地流转入股经营模式。民乐县东寨村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将村集体耕地量化为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耕地流转入股,参与“三变”的成员人均享受股份,股权明细后将集体耕地投入经营主体,成员按股比每年每人可享受分红收益15元左右。成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将农户的土地经营权,按每亩1股折算方式入股村集体股份制合作社,采取年保底分红+收益的分红模式进行收益分配,实现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分红,农民股权收益明显提高。

  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调整农业生产及种植结构的重要模式,不仅加快了传统单一种植农业向现代规模高效农业发展速度,同时也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老化、农村土地无人耕作的现实问题,城市资本、生产企业逐步进入农业领域,促进了城乡之间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实现土地“死资源”变成“活资产”,逐步形成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助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来源: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