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土地流转村委会说了算?注意这些土地流转行为都违法
发布日期:2021-07-05点击率:634

  所谓的土地流转就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等到经营权流转到期后在土地承包期内依然属于农户。一般而言,土地流转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对老百姓来说则可以增加收入。

  但是土地流转也需要遵循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村委会不得强迫、恐吓、威胁农民、擅自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其他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应当由老百姓说了算。然而实践过程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却常常有村委会自作主张,强迫老百姓将种有农作物的土地强行流转给其他经济组织的现象。

968.png

  张先生是某村村民,该村村委会及地方相关部门将该村一百多亩土地强行流转给了相关部门招商引资来的企业,作为养猪场用地。其中张先生自家的三亩多耕地,也被村委会强行流转给企业。对于流转费用,相关部门每年按照每亩地五百元的价格支付。

  但张先生认为,自己种植水稻一年一亩收入都远远不止五百元,如果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收益还可能会更高,现村委会强行将自己的耕地以每年每亩地五百元的价格进行流转将会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后在张先生等人不同意流转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却组织人力、物力强行将张先生耕地进行了清除,并强行圈地占地。

  面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张先生决定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相关部门拆除建设在自家耕地上的养猪场厂房,并返还土地。但是一审判决却不尽如人意。随后,张先生又委托了凯诺律师。

  凯诺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张先生所在地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根据张先生所提供的基本农田明白卡可以认定,张先生耕地属于基本农田,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基本农田上是不允许建设养殖场的,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定。

  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01、土地流转必须遵循老百姓意愿

  即使需要流转也需要遵循老百姓愿意。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02、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保护耕地原则

  与此同时还要遵循保护耕地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遵循“保护耕地”的原则。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0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用于养殖的建筑物

  另外,在《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中也提出了保护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1)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2)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3)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4)不准以限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5)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实践过程中,如果老百姓遇到村委会或是相关部门强行将自家的土地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或是村委会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改变了农业用途等,那么老百姓就需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