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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强制流转吗,永久流转合法吗?
发布日期:2022-06-17点击率:358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强制流转吗,永久流转合法吗?

  公民对国有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在法律范围内规定的相关权利,但有时也会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强制流转的情况,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强制流转吗,永久流转合法吗?

  网友咨询:农民可以永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盘明勇律师讲解: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不被允许。士地承包径营权,不能强制流转,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径营权不变,流转收益应归承包经营权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农村土地不可以永久性转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应该是转让过后就生效了,且是永远生效,不存在过了几年后转让合同失效,土地需要还回去的。

  转让期限国合同的重要内容,合同必须具备该内容。合同中未提到这一内容,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转让方所合法拥有的使用期限。期限届满后,当然应当依据法律重新办理使用权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盘明勇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综上,如果出租土地,最长不得超过 30 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还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 (镇) 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经营权,不得以分 “口粮田” 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来源:法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