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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中山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18点击率:338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中山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规范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秩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助力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征求《中山市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共四章三十一条,主要聚焦中山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及转让条件,明确申报交易价格监管,探索建立以“转让项目准入评估+监管合同落实签订”为核心的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制度,试行工业用地预告登记转让制度以促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同时,通过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助力规范工业用地交易秩序。

  建立“转让项目准入评估+监管合同落实签订”的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制度,要求各镇街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转让受让人资格条件,加强转让受让人资格审查及投资项目准入评估,引入政府与转让受让人签订履约监管合同的做法,将转让后的工业用地纳入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其次,中山根据省政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工业用地预告登记转让制度,积极推动土地二级市场的要素流通,促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减少土地闲置。对未完成开发投资进度25%的工业用地,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转让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让人可作为申报主体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向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将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规范工业用地交易秩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把工业用地协议转让及公开竞价转让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公开集中展示、推介工业用地转让信息,解决卖家卖地难、买家找地难、信息不对称、信息可信性差的现实问题,提高土地交易成功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用。

  【采写】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陈少宏

  【通讯员】龙贵光

  【作者】 陈少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