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对于宅基地,我国一直本着“一户一宅”的原则,而在经过土地的确权之后,发现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一户多宅”现象。而“一户多宅”现象,显然是不允许的。那么,遇到拆迁时,“一户多宅”有什么样的补偿?

虽然对于宅基地我国贯彻着“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一宅多户”均是不合法的,以下5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在遇拆迁时是可以获得合法补偿的!
一、虽属一户多宅,但是宅基地面积总和≤当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此种情况下将能够获得相应补偿。
二、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因为分户造成一户多宅的,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三、因相关部门内部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了一户多宅,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四、同村之间因房屋买卖造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五、因属于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的房屋,从而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