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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东南村、邢家山子村、李家山子村、后埕村、东北村拟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点击率:165

  2023年度东南村、邢家山子村、李家山子村、后埕村、东北村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无棣县人民政府国荒(埕口镇)以南、刘郭桥村以北、新村以东、邢家山子村以西;面积:11.1278公顷,其中:农用地10.2689公顷(水浇地0.4040公顷、其他草地6.9542公顷、坑塘水面2.9107公顷),未利用地0.8589公顷(内陆滩涂0.8589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埕口镇东南村、邢家山子村、李家山子村、后埕村、东北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工业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上述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无棣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70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以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埕口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8月28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无棣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II级区片农用地与建设用地每公顷补偿90万元,未利用地每公顷补偿72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1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无棣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来源: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