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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新调整:财政部拟调整为9%!
发布日期:2019-11-28点击率:706

  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征求意见稿》表示,为平稳过渡,本法公布前出台的税收政策,确需延续的,按照国务院规定最长可以延至本法施行后的5年止。

  待过渡期结束,按照《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制定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继续执行。

  一、什么是转让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