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邢台新河县当事人:你们的不动产...
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当事人:你们...
广东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当事人:...
浙江温州平阳县鳌江镇当事人:您...
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县江桥蒙古族...
黑龙江绥化海伦市当事人,您的行...
泰州兴化市大垛镇朱先生:您的案...
云南昭通水富市当事人:您的案情...
徐州睢宁县当事人:您的案情材料...对批准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什么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