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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当事人,你的...某合作社与某农业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某合作社将一百余亩土地流转给某农业公司用于果树种植。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农业公司受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仅支付部分前期承包费用,欠付近两年承包费,双方就此产生纠纷。经现场勘验,案涉土地已栽植大量果树并进入挂果期,前期投入成本较高,若直接解除合同,地上附着物拆除处置成本巨大。农业公司希望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提出可将对外已到期债权变现,先行支付部分承包费;但合作社面对众多村民催要承包费,群众诉求集中,对继续履行合同存在较大顾虑。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考虑到诉讼成本、案件审理周期,以及村民亟待领取承包费的现实诉求,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更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庭审前后,法院首先组织双方共同实地丈量,固定土地面积、承包费标准等核心争议事实;再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多次向双方释明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行性,以及直接解除合同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经反复沟通磋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法院协调某农业公司将另案案款划转支付给某合作社,及时兑现部分承包费用。
【典型意义】
本案系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承包土地数量较大,生产周期较长,在此过程中,承包人往往会对土地进行大量投入和地力培养,在出现承包人逾期支付承包费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综合考虑合同双方的履行意愿、违约程度、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等多重因素,主动向当事人释明,维持土地的稳定性。本案的处理意义在于,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按进度收回土地的折中调解方案。一方面有效缓解承包户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让流转土地的村民先行获得部分承包费用,妥善安抚群众情绪,使已投入开发的土地资源得以继续充分利用。同时调解协议预先设置违约处置条款,若承包户无力支付后续承包费,合同可即时解除,土地能够及时重新盘活,避免集体经济组织后续再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合同,切实减少诉累。
来源:大众网
节选自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