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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土地权属纠纷如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是这样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2-11-30点击率:160

  北京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土地权属纠纷如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是这样规定的

  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与征收方之间很容易因各种事项产生纠纷,比如征收程序方面,征收方未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地办理审批手续,未依法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补偿方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无法保障被征收人被征收之后的生活水平,对被征收房屋未进行实地调查等,其他方面如,征收方在未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安置的情况下,以断水、断电、强拆等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等。

  另外,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还会产生土地权属等方面的纠纷。实践中,当大家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通常会想到以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那么,土地方面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呢?我们应如何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行政复议是否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呢?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申请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权利,如果遇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到我们老百姓的权益,那么,我们便可以在自知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的6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机关没有告知行政复议权利期限的,一般则可以在知道之日起算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所以,大家遇到土地方面的问题时,是完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而且只要行政行为存在违法,那么通过行政复议也是可以保障我们大家的权益的。

  李某某是海南省人,其所在地为了吸引游客前来参观,启动了度假区的开发建设,但在此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权属问题也随之而来。李某某等人认为自己村组与其他村存在的土地纠纷已经几十年没有得到解决。

  据李某某家人回忆说,村中对相关土地的植树造林等使用行为在当时是有官方登记的造林表记录在案的,为了找到证据,李某某委托了凯诺律师查询、取证。

  凯诺律师介入案件后,向相关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相关部门能公开相关材料,但是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却没有及时回复,针对该行政行为,凯诺律师依法为村民提起了行政复议,在经过几番交锋之后,复议机关确认某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的行政行为违法,而村民们也拿到了造林表。

  实践中,类似于上述案例中提到土地权属纠纷非常的多,但只要老百姓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无论是土地权属纠纷,还是土地征收纠纷,都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在近日发布的《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就有详细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奥特曼议机关指导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于口头上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那么提起行政复议后,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要怎么办呢?根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的规定,如果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或是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又或者是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因此,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侵害,那么我们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