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北京专业房屋拆迁律师:怎么做才能顺利拿到拆迁补偿?
发布日期:2023-04-14点击率:184

  北京专业房屋拆迁律师:怎么做才能顺利拿到拆迁补偿?

  一、不要直接说出自己想要多少拆迁补偿

  在征地拆迁中,补偿都是与征收方谈出来的,所以,要想拿到比较多的补偿,在谈判时就一定要格外的注意,千万不要抢着要说话,而是要多听少说,在对方询问你想要多少补偿时,也不要轻易地报出自己想要的补偿价格,你要联想到这很有可能是一种套路,所以对于对方的询问,可以选择跳过,暂时也不签,避免让自己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中。

  一旦提前告知了对方自己想要的补偿价格,一旦征收方本想给的补偿远比你说的要高的话,那么,有的征收方可能就会将计就计,直接按照你说的这个补偿价格对你进行补偿,那这样一来的话,自己就把自己将了一军,且谈判也就显得没有任何意义了。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谈判期间,一定要多听少说话,如果听到对方给的补偿远远不是自己想要的价格,那么此后还有机会争取补偿,反之,抢着说话,甚至让对方都插不上话,那反而会对自己不利。

  二、不要轻易地相信对方的口头承诺

  前面我们已经讲到,有的征收方会以各种理由来强迫被征收人搬迁,或是以糖衣炮弹的方式让被征收人尽快搬迁,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凡是没有书面承诺,只有口头承诺,无论对方说得多么的天花乱坠,建议被征收人都不要轻易地相信。

  换句话来说就是,征地拆迁是一项比较严肃的活动,而且还涉及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其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从法律法规上来看,双方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后,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如果没有书面上的协议,或是有书面协议,但没有填具体的事项,那都有可能是一个陷阱。这里再郑重地告诉大家,凡是涉及双方利益的,一切都要以白纸黑字为准,口头上的,对双方是没有好处的。

  三、不要认为征地拆迁没有拆迁公告没有影响

  一般一个正常的征收都应当要履行书面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群众意见、举行听证会、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申请报批等。

  在实践中,如果对方告诉你这些文件对大家没有太大的影响,其公不公布都没有多大的意义,或者说这个征收并不需要公布这些文件,该文件已经在网络进行公布了等,那么广大被征收人就需要注意了,这很有可能是违法征收,一旦纵容,就有可能会对自己权益造成影响。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征收后,一定要查看有没有这些文件,如果没有,那么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交出土地的,且也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四、不要轻易签字

  无论是签收什么文件,都需要三思而后行,不要盲目地签订,尤其是对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一定要反复确认,等无误之后再签字,否则一旦不顾一切地签上字,后期又发现有问题,那之后维权的机会就会变得非常的小。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可以直接拒签,只要不签字,无论征收方日后采取什么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都有很大机会确认他们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