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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在拆迁中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后又被强拆?法院:镇政府强拆违法
发布日期:2023-06-02点击率:105

  北京拆迁律师:在拆迁中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后又被强拆?法院:镇政府强拆违法

  房屋作为老百姓避风的港湾,是谁都不可以任意侵犯的,但是在征地拆迁中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由于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和国家的利益,所以个别征收方为了节省征收成本,缩短征收时间,往往会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为了不让征收项目停滞不前,将被征收人的房屋以各种理由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要求被征收人按照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中的内容自行拆除,而有的被征收人呢,认为自己家的房屋根本就不是什么“违法建筑”所以,便不会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进行,随后,个别征收方便会在未通知被征收人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而且不仅如此,实践中,有的征收方还会在什么文件也没有对被征收人作出的情况下,直接趁被征收人不在家,以拆除“违建”的名义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但无论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或者说是房屋即便是真的违法建筑,那相关部门也应当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不能直接强制拆除。事实上,我国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有着很严格的规定,也有着很详细的程序,不是谁能拆就能拆,也不是谁想怎么拆就能怎么拆的。

  【案情简介】

  何某某是贵州省某市某区的村民,其在当地拥有宅基地上房屋和承包地。2018年11月,当地相关部门因建设需要对何某某所在村庄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其中,何某某的房屋也在此次征收的范围内。

  看到自己家也在征收范围内,何某某还是非常开心的,自己本想着,可以通过此次征收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所以在征收未具体开展之前,其是想着要积极配合征收方的工作,但当看到此次征收的补偿标准后,何某某非常的失望,其没有想过补偿标准会这么的低。面对极低的补偿标准,何某某等人均是不满意也不认可的。

  于是三番五次的找征收方协商补偿,但是征收方非常的“硬气”,说补偿标准是相关部门制定的,改变不了,政策就是这样,自己也无能为力,希望老百姓能理解。但是,何某某认为,虽然国家征收是好事,但是如果按照现在的补偿标准对自己进行补偿安置的话,这很显然自己及家人以后的生活就没有保障了,三、四百元一平方米无论如何都无法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

  所以,何某某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试图给征收方施压,让他们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证自己被征收以后的生活水平能与被征收之前的生活水平保持一致。

  本以为这种方式会奏效,但让何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且还引来了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相关部门在何某某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相关部门竟然针对何某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且于2018年12月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无论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还是行政处罚决定,都直指何某某的房屋是违法建筑。

  但是按何某某的说法来说就是,其在遇到征地拆迁以前,该房屋一直住的好端端的,也没有相关部门上门来进行调查,但是怎么一遇上拆迁自己的房屋就变成了违法建筑,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面对相关部门给自己作出的两份文件,何某某害怕其房屋被强拆,所以便马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过程】

  决定起诉后,何某某在网上查找到了凯诺律师,并与凯诺律师取得了联系,随后其便与凯诺律师就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在听过凯诺律师的解释与分析后,何某某认为凯诺律师说的非常好,非常的专业,而且何某某还认为,在办案经验方面,凯诺律师十分的丰富,于是便再三思考后,决定委托凯诺律师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又前往何某某所在地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调查走访后,凯诺律师十分坚定的认为,相关部门下发的这两份文件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不合法,而且这两份文件已经对何某某的权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于是在与何某某当面沟通后,决定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是让何某某与凯诺律师没有想到的是,在复议期间,镇政府竟然联合当地的公安机关将何某某的房屋给强制拆除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被毁损和破坏。

  而且在房屋被强制拆除期间,当地公安机关还将何某某给控制了起来,直至房屋被全部拆除后才将其给释放。

  面对镇政府的行为,何某某是非常的气愤,但是其也保持了一定的理性,马上与凯诺律师取得了联系,凯诺律师随后也在电话中教其如何取证,并就目前的情况与何某某进行了沟通,双方面沟通后,凯诺律师决定指导何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何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在庭审中,凯诺律师直指镇政府的违法行为。凯诺律师认为,相关部门虽然对何某某作出了相关文件,但是其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而且法律上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要对当事人事先进行催告,催告应当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与此同时,还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但是本案中,在强制拆除何某某房屋之前,何某某并没有见到过任何的催告书,而且,此次的强拆行为还发生在救济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因此,镇政府的强拆行为显然对何某某的权益造成了侵害。

  【诉讼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凯诺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镇政府在对何某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前,下达过相关文书,但其并没有相关证据表明这些文件均向何某某进行了合法送达,因此,应当视为其并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最终,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强拆何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的多,但是,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其强制拆除房屋时都应当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地拆,如果大家在征地拆迁中遇到相关部门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强拆房屋,那么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