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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交出去了,补偿却没到位,申请查处,国土局却说不存在违法征收?复议机关:重新处理
发布日期:2023-06-28点击率:109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交出去了,补偿却没到位,申请查处,国土局却说不存在违法征收?复议机关:重新处理

  土地征收中,违法征地的现象时有发现,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有,相关部门在没有办理任何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实际占用农民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建设,或是在未履行任何征收程序,如没有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对土地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就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与被征地农民共同确认,未就征地相关的补偿费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便强迫农民交出土地等等。

  但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国家及社会的利益,无论是站在法律层面来讲,还是站在道德层面来说,相关部门都应当要在依法依规地落实征收程序、补偿安置之后,才能进一步开展下面的征收工作,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早日实现征收目的,顺利推进征收工作。

  可实践中,却偏偏就有个别征收方在土地征收中显得比较急功近利,以各种威逼利诱的方式,试图强迫被征地农民先交出土地,后再进行补偿安置,有的被征地农民则会轻信相关部门的口头承诺,在未与对方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未拿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把自家的承包地交给征收方,可事后,补偿却没有了踪影。那么,被征地农民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怎么办呢?

  【基本案情】

  林某某是四川省人,其在某市某村有一处房屋,且在该村也依法享有土地。2013年开始,市政府和镇政府开始动员林某某所在内的村民交出土地,此次用地的目的是修建安置房。随着市政府及镇政府的大力宣传,许多村民都纷纷将自家的承包地交出了。

  本以为,交出土地以后,自己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款,但是不成想,土地交出去了,补偿却一直没有着落。本来就以土地为生,现在把土地交出去了,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连糊口的地也没有了,林某某等人是非常的懊恼。

  但是,事已至此,说再多也是没有用的。不过,好在林某某等人并没有以一哭二闹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是细细地分析了自己所遇到的问题,且非常冷静地就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进行了探讨与审查。随后,在了解的过程中,林某某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所在,但由于自己与相关部门地位的不对等,信息的不对称,林某某并没有贸然地选择维权。

  林某某等人深知,其只是一介平民老百姓,单身力薄肯定是无法与他们进行抗衡的,但由于相关部门已经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林某某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决定维权后,林某某等人便开始在网上查找相关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经过一番查找与对比,林某某等人联系到了凯诺律师。

  在与凯诺律师沟通中,林某某等人知道了征收方的违法行为不光只有他们想到的那些,还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

  于是双方经过几次面对面的沟通,林某某等人觉得凯诺律师不仅具有办理这方面的经验,而且还有很高的职业素养,于是林某某等人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委托凯诺律师全权代理此案件。

  【维权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为了能弄清楚此次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到相关部门更多的违法点等,便指导林某某等人向相关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所获取的材料,凯诺律师发现林某某等人所在村组的已经获得的征地批复中,并不包括此次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也就是说,市政府、镇政府大力宣传,要占用农民的土地用来建设安置房,但所建设安置房的地块,相关部门并没有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批,即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这显然是未批先占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老百姓的利益。

  面对市政府、镇政府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凯诺律师随后便指导林某某等人向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查处违法占地申请书,申请对该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查处。这么明显且严重的违法占地行为,本以为国土资源局会依法派人核实、查处,但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这种想法随之被打破,国土资源局竟然对林某某等人的申请答复称,该建设项目用地均为国有土地,不存在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破坏耕地的问题。

  面对这一答复,凯诺律师与林某某等人都没有妥协,于是在凯诺律师的指导下,林某某等人又向省自然资源厅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关于某村林某某等人申请查处违法用地的回复》,并责令其重新对涉案土地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林某某等人。

  省自然资源厅认为,虽然国土资源局对林某某申请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但是其只答复了补偿安置标准问题,且仅限于林某某等人的住房安置部门,并没有对法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附着物等部门进行答复,同时,林某某要求查处违法征地的行为也没有明确答复。

  【复议结果】

  最终,省自然资源厅撤销了国土局作出的答复,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

  【律师说法】

  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但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未批先占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时,如果相关部门未获得征地批复文件,便实际占用土地,或是强迫自己交出土地,一定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倘若举报、投诉后没有,有关部门并没有处理,那么,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